✾ 居家式服務 ✾
🌸 臺北市政府、新北市政府特約
▶ 服務對象
(依失能等級及福利別,政府提供部分比例補助):
65歲以上失能老人
失能身心障礙者/55-64歲失能原住民
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
▶ 服務內容:
簡單家務協助
肢體關節運動
陪同外出
陪同就醫
代購代領生活用品
協助沐浴及洗頭
協助備餐、餵食及管灌等
▶ 服務時間:
周一至周五 0830-1730
▶ 服務據點::
★ 臺北市:
中山區/松山區/信義區/文山區/大安區/中正區/大同區 電話:(02)2935-3666
★ 新北市:
三重區 電話:(02)8988-1666
蘆洲區 電話:(02)8988-1666
五股區 電話:(02)8988-1666
新莊區 電話:(02)8988-1666
土城區 電話:(02)8988-1666
瑞芳區 電話:(02)2406-1155
▶ Q&A
1.問:什麼是居家服務?
答:經由受訓後的居家照顧服務員(固定)到家中服務行動不便的老人或身心障礙者,居家照顧服務員協助分擔照顧者照顧時間及壓力,提供定期、定時之個案個人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、身體照顧服務,不包含其他家人之服務。
項目 | 說明 | ||||
服務對象 | 設籍新北市、臺北市並實際居住者,且並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派員依照「照顧管理評估量表」實際評估後,CMS 達到第 2級(含)以上者並符合以下之條件。 1. 65 歲以上失能老人。 2. 64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(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)。 3. 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。 4. 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5.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、未申請監護工、未領取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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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 一、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: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、案主生活 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、家務及文書服務、餐食服務、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(構)、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。 二、身體照顧服務: 協助沐浴、穿換衣服、進食、服藥、口腔清潔、如廁、翻身、拍背、肢體關節活動、上下床、陪同散步、運動、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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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照需要等級、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率表 | 長照 需要 等級 |
個人額度 | |||
照顧及專業服務(月)適用B碼 | |||||
給付額度 (元) |
部分負擔比率(%) | ||||
「低收入戶」或符合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」1.5倍者 | 符合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」2.5倍或「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」者 | 一般戶 | |||
第2級 | 10,020 | 0% | 5% | 16% | |
第3級 | 15,460 | ||||
第4級 | 18,580 | ||||
第5級 | 24,100 | ||||
第6級 | 28,070 | ||||
第7級 | 32,090 | ||||
第8級 | 36,180 |
▶ Q&A
2.問:什麼是居家喘息?
答:主要照顧者因工作、預計性外出、身體不適,無法照顧老人或身心障礙者時,可經由主要照顧者,提前電話預約服務時間,受過訓練的照顧服務員將可(不固定)到您家中協助照顧失能者,提供臨時、短期或協同就醫等身體照顧服務。
項目 | 說明 | ||||
服務對象 | 一、經新北市或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定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ADL)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IADL)評估,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失能者。 二、 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.0經評估為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者: 1.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.65歲以上僅IADL需協助之獨居老人 3.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.64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(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) 5.50歲以上失智症者 三、 民眾於聘僱外籍看護工申請到職前、外籍看護工行蹤不明或遞補銜接期,檢附證明文件者。以及其他經照顧管理專員評定外籍看護工有臨時請假需求者。 四、 具失智症身心障礙手冊或CDR(失智症評估量表)評估,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失能者。 五、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及機關公告實施之對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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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內容項目 | 協助如廁、沐浴、穿換衣服、口腔清潔、進食、服藥、翻身、拍背、簡單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、上下床、陪同運動、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,若有陪同就醫需求可加計 BA14 | ||||
長照需要等級、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率表 | 長照 需要 等級 |
照顧及專業服務(一年)適用G碼 | |||
給付額度 (元) |
部分負擔比率(%) | ||||
「低收入戶」或符合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」1.5倍者 | 符合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」2.5倍或「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」者 |
一般戶 | |||
第2級 | 32,340 | 0% | 5% | 16% | |
第3級 | |||||
第4級 | |||||
第5級 | |||||
第6級 | |||||
第7級 | 46,510 | ||||
第8級 |
Q&A
3.問:要怎麼申請?要聯絡誰?
答:可用手機或市話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、或親自洽詢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;也可以至新北市各區公所、衛生所、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、臺北市各區健康服務中心、各醫療院所出院準備服務或服務單位等洽詢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受理案件後,會有專業人員到府評估,提供一案到底之服務。
❋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一覽表
新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一覽表 | ||||
分站 | 電話 | 傳真 | 服務區域 | 地址 |
板橋 | 2968-3331 | 2968-3510 | 板橋 | 板橋區中正路10號5樓 |
永和 | 2246-4570 | 2247-5651 | 永和 | 中和區南山路4巷3號2樓 |
中和 | 2246-4570 | 2247-5651 | 中和 | 中和區南山路4巷3號2樓 |
三重 | 2984-3246 | 2983-3481 | 三重、蘆洲 | 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3號 6樓 |
新店 | 2911-7079 | 2911-0665 | 新店 | 新店區北新路1段88巷 11號4樓 |
三峽 | 2674-2858 | 8674-1927 | 土城、樹林、鶯歌、三峽 | 三峽區光明路71號3樓 |
淡水 | 2629-7761 | 2629-8330 | 淡水 | 淡水區中山路156號1樓 |
新莊 | 8521-9801 | 8521-9810 | 新莊 | 新莊區富貴路156號1樓 |
汐止 | 2690-3966 | 2690-7369 | 汐止 | 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6號3樓 |
泰山 | 2900-3616 | 2900-3632 | 泰山、五股、林口 | 泰山區全興路212號3樓 |
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一覽表 | ||||
服務站 | 電話 | 傳真 | 服務區域 | 地址 |
東區 | 1966或(02) 2537-1099 |
(02) 2537-6533 |
南港區、內湖區、 信義區 |
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 |
南區 | 大安區、松山區、 文山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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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區 | 大同區、中山區 | |||
西區 | 中正區、萬華區 | |||
北區 | 士林區、北投區 |
申訴電話(02)2217-6699